企业请注意!2025 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已开始申报
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 2026-04-29 16:56



各用人单位:

根据《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“跨省通办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残联厅函〔2022〕63号)《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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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对象

2025年1月至12月,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(含中央、境外驻粤单位)等用人单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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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时间

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,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,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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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方式(一)

线上申报(推荐方式,优先选择!!):

用人单位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(网址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portal/index?region=441900),搜索“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”事项进行办理,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。

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过程中,如遇到账号异常问题,可拨打0769-12345(转3)咨询。


点击下方链接跳转操作指引 ↓↓ (对应上传佐证材料可参考线下申报材料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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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方式(二)

线下申报:

用人单位优先选择网上申报,如确需上门申报请用人单位提前在“i莞家”微信小程序进行业务办理预约后,现场递交纸质资料,前往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42号窗口办理。


上门申报须提供以下8样材料:(所提交材料时间均为25年期间,资料需盖印企业公章


1、《东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手册》(表)并加盖公章;

(!!提示: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,搜索“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”事项,在材料清单栏目下载模板。)


2、《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》并加盖公章;

(!!提示: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,搜索“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”事项,在材料清单栏目下载模板。)


3、用人单位的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》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文件;


4、残疾职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(1至8级);


5、《劳动合同》或《劳务派遣协议》;

(!!提示:包含25年一整年,如有续签的情况,新旧劳动合同均需准备)


6、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凭证;(①②两样材料均需提供核查)

(!!提示:①经残疾人职工核实签名和公司盖章的全年工资凭证或银行流水 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(公司)——个人扣缴明细查询——25年全年的职工个税申报界面截图


7、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;

(!!提示:养老、工伤、失业。凭证需包含职工和用人单位信息,社保公章)


8、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保缴费证明。

(!!提示:医疗、生育。凭证需包含职工和用人单位信息,医保公章)


注:材料1、2可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,搜索“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”事项,在材料清单栏目下载模板。


(温馨提示:各政务服务大厅继续实行全预约制,预约成功后,再按预约时间段入场办理窗口业务,通过“i莞家”微信小程序→我要预约→长安镇→长安政务服务中心→综合业务→残疾人服务“一件事”/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进行实名预约,预约成功后,在预约时间内凭预约信息、身份证、进入中心办事大厅取号办理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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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金缓减免

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、连续两年亏损、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,根据《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〈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粤残联〔2018〕63号)规定,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向东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缓缴、减缴、免缴保障金,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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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方式

QQ:

搜索群号662745556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群聊,可咨询解答和登记招聘残疾职工用工需求,进群申请需备注企业名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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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

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:82112345-2093

长安镇残疾人联合会:85533913-220


来源:长安残联

  • 关键词:残疾人,申报,联网,认证,联网认证,比例就业,用人,就业情况,提示,服务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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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29 16:56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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